逻辑学
(一)学科简介
逻辑学是哲学的一个二级学科。逻辑学是研究纯粹理念的科学,所谓纯粹理念就是思维的抽象的要素所形成的理念。由亚里士多德创立。
在这部分初步论逻辑学的概念里,所包含对于逻辑学以及其他概念的规定,也同样适用于哲学上许多基本概念。这些规定都是由于并对于体有了综观而据以创立出来的。
我们可以说逻辑学是研究思维、思维的规定和规律的科学。但是只有思维本身才构成使得理念成为逻辑的理念的普遍规定性或要素。理念并不是形式的思维,而是思维的特有规定和规律自身发展而成的体,这些规定和规律,乃是思维自身给予的,决不是已经存在于外面的现成的事物。
(二)培养目标
应掌握现代逻辑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备利用外文文献进行专业研究的能力,了解本专业的学术研究动态,具有立开展逻辑学教学和研究工作的能力,学位论文要有一定的研究深度、学术水准与新意。
(三)研究方向
01现代逻辑与逻辑哲学
02科学逻辑与科学方法论
03辩证逻辑与创新思维
04中外逻辑思想史
05思想分析技术
06语言逻辑
07现代逻辑在计算机科学与人工智能中的应用
(各个招生单位研究方向略有不同,以上以南京大学为例)
(四)考试科目
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611哲学综合
④914形式逻辑(含符号逻辑基础)
(各个招生单位考试科目略有不同,以上以南京大学为例)
(五)相近学科
与此专业相关的学科有: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伦理学,美学,宗教学,科学技术哲学,科学技术史,法学理论,中国近现代史,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与教学论,人类学,社会学,文艺学。